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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清廉文化】父子皆清官
2024-09-06 11:04
来源: 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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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国瀛(?~1868),字仙洲,宁羌州人,清道光二十九年(1849)进士,先后出任山西五寨、平遥、定襄、榆社、洪洞等县知县,累官至知府。

五寨县地瘠民贫,李国瀛鼓励百姓植树、牧羊。百姓有过错,便罚种桑树若干。五寨遭遇大旱,李国瀛不等上级核复下文,便开仓放赈。有同僚劝止,李国瀛怒斥:“饥民生命朝不保夕,如果往返行文等待上级核复,几十天后不知要饿死多少人?如果治罪,我一人承担。”从而,救民无数。

后任洪洞县知县,上任初始,即量减浮收,严惩贪官污吏。民有争讼,从容疏导。民气好斗,即兴办教育,改造社会风气。李国瀛编联保甲、练兵筹粮以保证一方平安。同治六年(1867)冬,股匪“小阎王”突临城下。李国瀛激励民团严加戒备,家人亦参与防守,贼环攻无隙,乃率兵退去。李国瀛以卫城有功,升为知府。然而,在保卫城池的战斗中,冰城雪垒,李国瀛身先士卒,鏖战连旬,饥不暇食,寒不及衣,城虽保全,却积劳成疾,翌年卒于太原。

李国瀛从政数十年,常黎明而起,午夜犹秉烛,事无巨细,不依赖于人,遇切要则随即抄录,立见行施。

李国瀛的长子李蔚霖,字雨三,少时随父亲在山西任所,父亲权位虽显,但家教督责甚严,品端学优,无纨绔之风。

光绪年间,李蔚霖在四川省数任知县。为人耿直不附权贵,清廉不受贿赂,关心民间疾苦,慎重判狱断案,切念民命水火,绝非等闲。为此,在公案朱盒上书诗一首,以为鉴戒:“案头一点朱,民间一点血,临事勿轻用,下笔宜斟酌。”

李蔚霖在铜梁(今重庆铜梁区)担任知县时,审判豪门大族的一个恶奴。此恶奴事先找门路送给李蔚霖两千两银子,求他“开恩”。李蔚霖如数接纳,恶奴心中暗自高兴,有恃无恐。

李蔚霖升堂办案,秉公处置。恶奴误以为李蔚霖遗忘贿银之事,当堂支支吾吾,提醒李蔚霖。李蔚霖大声怒喝:“本官并非健忘,你以两千两银子引诱我徇私枉法,我已经如数查收,判作公益开支。今天如数赏你两千板子。”恶奴只得哀告服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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