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羽(?~约1529),字伯翔,南郑县人。明弘治十二年(1499)进士,担任传旨行人。
明武宗正德年间,宦官刘瑾(今兴平人)专政。刘瑾以同乡缘故想拉拢张羽,培植党羽。但张羽拒绝与刘瑾交往,因而受到刘瑾的压制。
明正德五年(1510),刘瑾伏诛,张羽调任御史。巡按山东,宰相托张羽关照其故友。张羽至山东,经过调查取证,发现此人是山东一大害,便奏请明武宗将他革职问罪。有一次,宦官领武宗出外游猎,武宗大肆赏赐左右随行人员。张羽上书武宗劝说:“英明的君主对自己的行为十分谨慎,国内百姓和周围邻国才能敬佩他,归服他。所以英明的国君决不会以不当行为祸害百姓。”武宗阅读张羽的奏折以后,感叹说:“这才是真正的御史!”
张羽出任广平(今河北永年县)知府。到任,修建了漳川书院,培育人才;修建水闸,开垦农田,造福民生。张羽判案公正,相邻郡县百姓也跑来找他打官司。钜鹿有一妇女,状告某宦官杀害其夫。张羽查明案情,依法惩处此宦官。该宦官贿赂了皇族朱宁,反诬张羽,张羽被关进大牢。为救张羽,百姓只好贿赂朱宁。张羽劝百姓不要白送银两,相信朝廷会查明真相。
张羽果被昭雪,调任河间知府。河间距广平很近,豪强个个知道张羽的厉害,都规规矩矩的。明武宗南巡时,沿途官员搜刮民财、竭力逢迎。只有张羽一人按朝廷定制,以礼迎送。
张羽升任山西布政使司参政。当时的山西都指挥使不体恤军士,导致士兵哗变。张羽孤身闯入乱军中安抚劝导,兵士敬畏张羽公正清廉,听从劝导,骚乱逐渐平息。后张羽被提升为江西提刑按察使、贵州布政使,在任期间,张羽对巨奸豪猾,一律严惩不贷;对地方官员隐匿公款不报之事,尽数查清,入库上报。
张羽积功升任大理寺卿,执法公正,复核许多冤案,释放无罪百姓数百人。调任工部侍郎后,在扩建国子监、督修皇陵中恪尽职守,工程又好又省。
明嘉靖七年(1528),张羽告老还乡。他做官30年,刚直廉正,清贫自守,一心为国为民。
选自《历代名人与汉中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