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,我办明确目标推进任务,深入扎实贯彻落实,为全市地方志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现将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:
一、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。办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,严格落实中共中央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(2020 —2025年)》和《汉中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(2022 —2025年)》,结合我办具体实际制定《中共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》《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》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,制定年度法治工作台账,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的承担处室和完成时限,按季度推进主要工作。办党组书记、主任马世明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大任务亲自督导,有效推动我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,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述职内容。年初向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,并在办网站向社会公开。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办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,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4次,与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安排、同推进。做好“八五”普法,开展普法宣传教育,推动地方志法规的社会知晓率。
(二)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。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,办党组率先垂范,将学法用法内容列入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党支部学习内容,以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,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。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;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,系统学习行政法规体系各项内容和党内法规,组织学习《公务员法》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《公务员职务、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》等近年来新修订法律法规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。组织全办领导干部参加汉中市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,考试参加率100%,参考人员成绩均为90分以上,我办在市委普法办通报中为市级优秀单位。
(三)做好信息公开,加强网站和新媒体管理。始终推进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“五公开”,按照“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权限,依法依规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各项工作,抓好信息统计和信息年度报告工作。认真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职责,在汉中市地情网站公开了《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》《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》《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》《中共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》等应公开信息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,在办网站增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,上传发布动态信息,安排专人对栏目进行管理维护,营造网络舆论氛围,助推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。
(四)规范行政决策,夯实制度基础。
1.坚持民主集中制,不凭主观臆断,不搞长官意志,不搞“一言堂”,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。凡重大事项,都在充分调查研究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,坚决执行议事规则,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,确保重大问题决策有法可依,不偏离工作重点和方向。
2.加强日常监督,办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“一岗双责”。坚持党务政务公开,扩大党内民主。主动公开财政预算、财政决算和“三公经费”使用情况等信息,并对各事项进行了细化。
3.深化行政审批改革,完成行政审批局行政事项的梳理工作。
4.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,提高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和法治化,修订《党组会议制度》《党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》《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制度》。
5.严格落实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,把党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。持续加强对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“证明事项”进行全面清理,经查,我办没有各项“证明事项”。
6.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,依靠市政府法律顾问,加强工作联系,听取市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的意见建议。
(五)坚持依法治志,推进重点工作。围绕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陕西省实施〈地方志工作条例〉办法》积极依法开展工作,稳步推动重点任务完成。召开全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会议,持续巩固“两全目标”成果,推动市、县地方综合年鉴一年一鉴,广泛开展第三轮志书编纂调研,为第三轮修志启动做好准备。加强地方志工作的督促检查,强化地方志工作依法行政职责,发挥法治的引领、规范和保障作用。严格把关《汉中年鉴》的内容质量和出版时限,对撰稿质量不符合要求、交稿迟的编修单位发函要求修改和催稿,确保《汉中年鉴》按时高质出版。
(六)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。认真落实《汉中市地方志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(2021—2025年)》,深入开展地方志工作宣传活动。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渠道广泛宣传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《陕西省实施〈地方志工作条例〉办法》和地方志工作,加深群众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,激发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的关注、支持和参与热情。充分发挥红色革命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党史教育基地的宣教功能,以七一、十一等重要节日为契机,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革命遗址,学习党史、铭记党史,为振兴中华增添精神动力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
一是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理论不够深入透彻。对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度思考和系统把握不足。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,不同程度存在“用什么、学什么”的情况,更多侧重于依法修志相关领域。
二是依法修志能力水平有待提升。地方志“两全目标”是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屋建瓴、意旨深远的重大决策部署,既是一项专业任务,又是一项政治任务,还是一项法定任务。但目前我市依法修志执法检查力量薄弱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谋划和思路
我办党组将紧密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中心工作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严格落实“谁主管谁普法、谁执法谁普法”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为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添砖加瓦。
一是增强法治学习培训实效,把法治学习、法治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积极组织集中学习、举办专题讲座、动员个人自学,深入贯彻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的总体要求,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、制度意识。
二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。充分利用汉中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,营造良好法治氛围,持续加强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陕西省实施〈地方志工作条例〉办法》的宣传和使用。围绕实际工作,抓好工作规范、工作制度建设,增强依法修志检查的针对性、有效性,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。